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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后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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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东方医院介绍剖腹产后的避孕方法剖腹产后未哺乳者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大多会在2个月内接近或恢复正常,并开始行经和排卵;哺乳者的前述激素水平恢复较慢,但仍有可能在生育5个月后,不行经而受孕。所以,剖腹产者一般应于产后2个月开始避孕。
 
剖腹产后避孕
 
  由于剖腹产对子宫肌壁有较大损伤,不可能像自然分娩者于产后23月安放节育环,一步到位进行避孕。其避孕方法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产后不哺乳者可选用0号或2号短效口服避孕药,也可选择使用避孕套避孕。从产后2月起,至产后10月,子宫肌壁上的术后瘢痕基本软化,再安放节育环,确保避孕效果。结果经医生检查,仍不能安放节育环,又感到使用口服避孕药及使用避孕套不方便者,可改用“皮埋”方法避孕。
 
  产后哺乳者不能使用口服避孕药的方法避孕。因为,药中的激素会严重影响母乳的质量与数量,危害婴儿健康。此类妇女这阶段佳避孕法是使用避孕套,至(不少于10个月)哺乳停止,再安放节育环或“皮埋”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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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腹产者在选用服口服避孕药或避孕套避孕,过渡一定时期后,大多会改用安放节育环避孕。但是,放环后并非万事大吉。放环应选择稳固性较高、避孕作用较为肯定的铜质T形环或铜质花状环为佳。并且,在放环半年内,每月一次B超查环。若出现掉环或带环受孕,原则上不宜再放环,应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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